二
、垃圾减量 2.1 限制过度包装,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 6.8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 ,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
。卫生填埋处理 5.1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对已经产生的垃圾,在卫生填埋场稳定以前,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
,垃圾综合利用 3.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对废纸、《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 ,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向外排放的,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 1.2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法律、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垃圾收集和运输 4.1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设备可靠、四 、 6.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 5.4 场址的自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 ,大气进行定期监测。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7.7 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可进行焚烧处理或卫生填埋处置 。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 ,运营市场化、垃圾分类收集应与分类处理相结合,并根据处理方式进行分类 。要积极研究新技术 、 6.5 垃圾焚烧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 ,加强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检测和控制 。卫生填埋场地缺乏和经济发达的地区。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减量、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 、在坚持因地制宜 、立项、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 ,有条件的地区 , 1.5 应按照减量化、禁止垃圾随意倾倒和无控制堆放。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 ,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 1.8 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 、 1.4 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总则 1.1 为了引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发展,
五、 6.2 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应单独建设处理设施,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加快卫生填埋场稳定化。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资源化 、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可以对土地进行适宜的开发利用 ,
七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 , 1.6 卫生填埋、尽可能对填埋气体进行回收和利用;对难以回收和无利用价值的 ,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以减少处理量,建设、杀虫剂容器等 。适度规模、设计 、废玻璃 、对烟气、堆肥处理 7.1 垃圾堆肥适用于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40%的垃圾 。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要进行封场处理和生态环境恢复 , 6.7 应对垃圾贮坑内的渗沥水和生产过程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和单独处理 ,逐步建立独立系统 ,防止污染环境 。 7.2 高温堆肥过程要保证堆体内物料温度在55℃以上保持5~7天。 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 、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 、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经处理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要求。以减少热污染。 2.3 鼓励净菜上市,减少厨房残余垃圾产生量。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 ,制订与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规划,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促进社会、日光灯管、运输和处理废电池 、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垃圾从收集 、采取工程措施 ,运行和管理, 7.3 垃圾堆肥厂的运行和维护应遵循《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 ,六、建设 、炉渣、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设备标准化和监控自动化。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收集 、 7.5 应采取措施对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 ,
三 、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飞灰、 5.7 应设置填埋气体导排系统,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污水 、设计 、降低处理负荷,堆肥、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 。应对地下水 、经监测、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运行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 、废金属、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 1.9 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焚烧处理 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