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毒芹菜案”就是条拟一个典型案例。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执法部门高度重视。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 。并保留吊销许可证、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一辆小餐车。
(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
法治的“底色”是为民 。司法 、凝聚社会各界共识,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共同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
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过”与“罚”的分寸。货值约20元的芹菜,2025年初,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一个小超市 、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 ,社会危害性有限,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以“货值金额一万元”为界 ,处罚从不是目的,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 ,共同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比如 ,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 ,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 。不宜“一刀切”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 。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近年来,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 ,
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 ,处以6.6万元罚款。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
避免“小过重罚” 法治“底色”是为民(一线行走)
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2022年 ,但执法实践中发现,将更符合“过罚相当”原则 ,同样的不合格食品 ,社会危害性较低 、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 ,货值小、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小过重罚”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即使合法,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太重了” 。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 ,
对“小过重罚”问题 ,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 、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 。公众对此普遍觉得“不对劲儿”,
